动物防疫疫苗费取消的相关文件有哪些(动物疫苗法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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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农业部动物防疫员新政
- 2、国内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?
- 3、农业部2015年11月1日起免收动物检疫费的文件
- 4、《动物防疫法》出新规,此次新规具体有哪些更新内容?
农业部动物防疫员新政
1、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,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、实施强制免疫计划、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。(二)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,预防、控制、净化、消灭动物疫病,促进养殖业发展,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,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,制定本法。
3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此项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,在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补贴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0元,提高到每月150元。补贴期限为2022年,共12个月,每个行政村补助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。
4、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是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,有效预防、控制、净化、消灭动物疫病,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,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制定的办法。
国内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?
1、我国动物防疫法的主要内容有:(1)动物疫病的预防,(2)动物疫情的报告、通报和公布,(3)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,(4)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,(5)动物诊疗,(6)监督管理,(7)保障措施等。
2、法律分析:我国保护宠物的法律主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***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。
3、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,负责动物、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。
农业部2015年11月1日起免收动物检疫费的文件
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(财税[2015]102号),其中规定:“自2015年11月1日起,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(见附件)。
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取消、停征和免征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”等14个涉农收费项目。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。
《通知》明确,自2015年1月1日起,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对小微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,下同)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《动物防疫法》出新规,此次新规具体有哪些更新内容?
在新修订的《动物防疫法》里规定: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。街道办事处、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做好本辖区流浪犬、猫的控制处置,防止疫病传播。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并且明确规定: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完善的内容包括,动物防疫方针、防疫责任体系、防疫制度体系、公共卫生保障、兽医管理制度、防疫体系建设、完善防疫保障措施、法律责任设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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